元旦春节临近,“两节”期间是“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期,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关键节点。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近日,绍兴、台州两地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绍兴市
1、绍兴市水文站站长丁飞跃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9月至11月,丁飞跃擅自决定购买香烟等,合计价值13500元,用于日常公务接待。2018年11月,丁飞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2、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祖安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春节至2017年端午,王祖安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合计价值16000元。2018年8月,王祖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3、柯桥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原副大队长丁国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丁国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并收受礼卡、礼品,合计价值约10300元。此外,丁国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7年5月,丁国江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4、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城规划建设局原副局长陈清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至2016年,陈清理在负责滨海新城职工居住区一期(东区)项目工程建设现场监管工作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8年11月,陈清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诸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原所长李金昌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7月至11月,时任诸暨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李金昌、时任副所长金航标、时任副所长兼会计魏燕霞(非中共党员),以“汽油费”名义违规向所内8名职工发放共计72000元的津补贴。2018年8月,李金昌、金航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魏燕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排水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钟永善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每年春节期间,钟永善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合计价值21000元。此外,钟永善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8年9月,钟永善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7、新昌县澄潭镇人大副主席王利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时任澄潭镇副镇长王利强同意以购买办公用品为名,虚开收款收据、套取现金7000元,给本人及农经站、农办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2017年10月,王利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台州市
1、台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台州市高等级公路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陶仙玲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3月,陶仙玲应管理服务对象邀请,违规参加娱乐活动,相关费用由该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8年5月,陶仙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椒江区社会福利企业协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6年3月,椒江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社会福利企业协会会长袁义忠召开协会常务理事会议,决定在表彰奖励年度先进过程中,违规向在该协会兼职的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发放同样奖励。袁义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9月,袁义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该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项广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岩区宁溪镇副镇长张功斌违规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报销餐费问题。2012年至2016年期间,张功斌先后5次在宁溪镇某酒店宴请朋友并挂账,事后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某商会为其买单。2018年11月,张功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路桥区路桥街道原下包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该村违规向9名村干部和管理人员发放津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该村党支部委员兼村监会主任(时任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童忠献、党支部委员兼出纳缪云萍、会计张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应仙福、村委会主任童国富、党支部委员童海军、文书林杨岷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临海市江南街道工业经济发展办公室原副主任陈金国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3年10月,陈金国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卡,并帮助其承接有关业务。陈金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陈金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6、温岭市泽国镇第三产业办公室主任王立群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卡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期间,王立群和该办公室副主任郑祖清以及该镇财政局局长王云方多次收受某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卡礼金,多次违规接受宴请。王立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王立群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郑祖清、王云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玉环市城区劳动保障管理所原所长吴福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吴福康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吴福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吴福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环卫科原科长丁绍国等人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5月,丁绍国在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期间,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行程,游览有关景区。2018年10月,丁绍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浙江永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6年1月,经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应波安排,该公司违规购买礼品用于送礼。应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应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10、三门县珠岙镇原铺里村党支部书记泮宝平等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5年,该村党支部书记泮宝平、村监会主任潘万明违规领取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补贴。2018年12月,泮宝平、潘万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