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日前,椒江区纪委、路桥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椒江区纪委
1.椒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王建明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吃请问题。
2018年5月,王建明违规接受某公司有关人员安排的吃请,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6月19日,王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椒江区戚继光纪念馆博物馆联合原党支部书记郑卫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郑卫民在担任椒江区戚继光纪念馆博物馆联合党支部书记、台州市椒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理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和2014年,郑卫民两次以公务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2018年11月26日,郑卫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 椒江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船舶检验站站长陈道远违规收受礼卡问题。
2011年3月至2015年2月,陈道远在担任区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船舶检验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某渔船拆解点徐某某和台州某船舶设计公司陈某某赠送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
2018年12月17日,陈道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椒江区云健小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董德平违规收受礼品礼卡问题。
2008年至2014年间,董德平在担任前所中心校和云健小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期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礼卡。
2018年12月12日,董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前所街道新民村村两委成员违规接受管理对象吃请问题。
2014年初,前所街道新民村党支部书记杨如林组织村两委成员利用某企业主李某某出资的现金用于吃饭、唱歌,杨如林负有主要责任,同时杨如林还有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8月30日,杨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路桥区纪委
1.路南街道原长浦村管海军等人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2018年1月至6月期间,该村支委兼村监会主任管海军、支委管琴崇、村委叶祥方、村委兼网格员金小明、出纳叶祥忠、文书罗昌梅多次以误工补贴的名义违规在村集体账户领取津补贴,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12月,管海军、管琴崇、叶祥方、叶祥忠、罗昌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金小明(非党)受到通报批评。相关违纪款项已经退缴。
2.峰江街道安溶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安溶村以村干部岗位补贴等名义向该村聘用人员张某违规发放津补贴,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12月,该村时任村委杨桔青(现村支委)因对财务支出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村党支部书记蔡均仙、村委会主任吴利云均被警示约谈。
3.峰江街道原筻李王村老年人协会违规发放福利费问题。
该村老年人协会在全区开展村级老年人协会分会资金资产清理工作期间,违规突击向该村老年人发放福利费。
2018年7月4日,该村老年人协会会长阮可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