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台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招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陈招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