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在腐败高速路上潜伏14年的高官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04 19:53

2009年,一部名为《潜伏》的电视连续剧因高收视率而一炮走红,故事的主人公余则成红色间谍的形象格外引人注目。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豫北安阳,当地检察机关侦办、公诉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颇为吸引人们的眼球:犯罪嫌疑人系省交通厅的下属国有企业——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高层领导,竟在自己工作多年的高速公路上“刹不住车”,从第一“腐”笔至案发,前后竟然长达14年之久,也算一名不折不扣的“潜伏”高手!
  受贿6万 一条线索露出腐败“尾巴”
  2009年7月,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办案中,发现了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河南新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邓林涉嫌受贿的犯罪线索——齐邓林在担任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期间,涉嫌收受郑州市安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刘某、祝某、焦某贿赂6万元。
  翻开齐邓林的履历表,上面清晰显示,现年46岁的齐邓林自1986年从西安公路学院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可谓顺风顺水,步步高升。
  齐邓林涉嫌受贿案专业性强、时间跨度长、证人繁杂且分散,查证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2009年7月初,殷都区检察院组织精干人员秘密对齐邓林涉嫌受贿展开初查,顺着这位潜伏者露出的尾巴,锁定了犯罪证据;2009年7月24日,齐邓林被批准逮捕。在接下来两个多月的侦查期间,该院反贪局从齐邓林在河南高速历任领导职务的工作职责和其经手的所有业务往来入手,全面调查核实齐邓林涉嫌犯罪事实。随着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齐邓林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逐一显现。
  早是老手 十四年前已偷吃“禁果”
  早在1995年,齐邓林在担任河南省高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工程处工程师时,就经不起“荤腥”的诱惑,偷偷品尝了“禁果”。当时,他参与负责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这个数百亿元资金的项目上,只要稍微动用一下权力的“魔杖”,便有意想不到的回报,想不发财都难。一些拱破头想投机进入工程项目的各路商人自然会想方设法向齐工“献媚”讨好。而齐邓林正是在这一回合被“糖弹”击中而“沦陷”,使自己的人生发生彻底转变的。
  1995年12月,在工程即将竣工之际,负责郑洛高速公路上承建电力线路拆迁工程的巩义电业局线路科职工董某(另案处理),送给齐邓林一个报纸包着的东西。齐邓林打开报纸一看,里面竟是5万元现金,他的心里十分忐忑,但毕竟还是贪欲占了上风,竟以却之不恭、下不为例来安慰麻醉自己。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在此后的批复设计变更和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等方面,齐邓林前前后后为董某提供了不小的帮助。
  侦查人员乘胜追击,继续扩大战果,在齐邓林受贿犯罪露出冰山一角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深入侦查,终于在与齐邓林有多年业务往来的李某(另案处理)身上又有了重大收获。
  欲壑难填 如今学会了主动出击
  李某系西安公路研究院副院长兼江苏办事处主任,与齐邓林有着多年长期的业务往来。据李某交代: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李某接到了齐邓林嘘寒问暖的电话:“这次的工程,你们有没有分到项目啊?我有个朋友想和你们合作,有钱大家一起赚嘛,感兴趣的话来郑州见个面聊一聊吧。”齐总的话就像“财神爷”发出请帖,岂有不见之理?李某随即马不停蹄奔向郑州。
  见面后,齐邓林又与李某谈起了之前的一个项目,称李某所在的单位在工程过后没有向他做任何表示,有些不够意思。他说:“你们设计项目中的两个合同都是我起草的,第二个合同的40多万元就是给我自己准备的……”由于齐邓林明确指出有个40万元的合同是没有工作量的,是空的。最终李某同意送钱给他,齐邓林给了李某一个银行账号,让其把钱打到这个账号上,就这样三言两语过后,一桩损公肥私的肮脏交易悄然达成。
  此后,李某每到年底或到郑州开会之际,都会向齐邓林“意思意思”,而齐邓林也习以为常,毫不客气照单全收,悉数笑纳。案发后,侦查人员查明,李某在担任西安公路研究院副院长兼江苏办事处主任期间,先后11次向齐邓林行贿共计85万元。
  最终,面对大量扎实的人证、物证,经过检方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法律政策教育,齐邓林的心理防线土崩瓦解,他不得不交代了自己多年来的受贿犯罪经过:1995年至案发,齐邓林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先后21次收受他人共134万元人民币、1万元美金和3000元代金券,为他人在产品采购、资格预审、中标工程、催要工程款、项目变更、单价审核等方面提供帮助。
  2009年11月20日,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对齐邓林受贿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齐邓林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所得赃款全部上缴国库。一审判决下达后,齐邓林提起上诉,后又撤回上诉。2009年12月29日,安阳市中级法院对齐邓林上诉案作出二审终审裁定:准予撤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