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纪委机关、省监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普法宣传工作。
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体制改革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教育引导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不断深化法治浙江、清廉浙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12月份集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运用多种形式和传播载体组织开展常态化学习,做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全覆盖。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观看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制作的“两法一条例”专题讲座视频,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授课、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带头加强学习,并领导、督促所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共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各级纪委监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两法一条例”学习和普法宣传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带头开展普法教育,层层抓好学习培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循“两法一条例”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