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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05 08:57

  4月4日,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发表新闻公报,进一步表明了法国政府反腐败工作的决心。

  在2004经合组织对法国反腐败工作提出建议的基础上,该组织对法国两年来的工作进展做了总体评价,并发表了相关报告。法国经济、财政及工业部认为经合组织得出的结论是非常积极的。报告指出,经合组织对法国提出的13条建议中的12条得到了有效执行,取得了非常满意的结果。对此,法国政府认为,这一成绩的取得足以说明法国在反腐败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因为在经合组织审议的36个国家中,法国是唯一取得如此满意结果的国家。

  公报指出,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法国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承诺是分不开的。法国是 G7国家中第一个批准(2005年7月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家。此前,2005年2月11日,法国还批准了欧洲理事会反腐败刑罚公约。2005年7月4日,法国将欧盟理事会2003年7月22日关于私营部门反腐败的框架决定转换为本国法律。

  法国政府强调,上述决定是法国促进经济与财政事务透明与廉政政策的组成部分。法国通过建立反腐败工作中心加强对腐败监察的力度;同时,建立了8个跨地区主管经济及财政事务的法院;此外,经济、财政及工业部还设立了打击财政系统腐败的部级机构,提高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活动的工作力度。

  公报指出,所有这些措施都表明法国制订并执行高效的反腐败政策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