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7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并在此基础上,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省教育工委组织的大赛,望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宣传,积极组织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廉洁校园工作。
二、参赛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 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2. 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3. 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
4. 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四、作品报送时间和评选办法
1、报送时间截止2013年8月1日。作品请交: 纪委办公室 (校行政楼320室),邮箱:jsc@tzc.edu.cn ,联系电话:85137007
2、根据各学院、各部门报送情况,校纪委办将组织有关领导、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予以奖励。
附件一: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附件三:第二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台州学院纪委办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