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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04 17:24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预警防控,有效提高高校预防腐败能力和水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实际,积极开展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把廉政风险查到点、防控机制建到岗、监督对象定到人,着力构建预防更加超前、监督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完善、干部更加廉洁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切实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通过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促进职责明确、决策民主、程序公开、管理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1 .查找及评定风险等级。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从业务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并逐一进行风险点登记,经汇总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 .制定并实施防控措施。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形成较为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 .检查考核防范效果。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制度,通过自查、检查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4 .完善并形成操作规程。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四、时间安排

各高校廉政风险排查及防范管理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阶段(10 月底前完成)

各高校在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的同时,进行专项动员部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同时,结合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阶段(11月)

1 .查找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
2 .查找党政部门和二级单位风险。针对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组织党政部门和二级单位对照职责定位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3 .查找学校风险。要结合本校实际,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查找在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等容易产生腐败行为方面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并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本校所有查找的风险点的等级。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12 月)

1.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主要由本人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备案。

2 .制定党政部门和二级单位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学校党政各部门和二级单位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完善工作程序,规范业务流程,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3 .制定学校风险防控措施。针对学校存在的廉政风险,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分析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本校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防控风险任务要求和工作责任。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学校各部门(单位)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各高校要确定重点部门、重要领域和重要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3 .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廉政风险排查作为今年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与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结合起来,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词:高等学校廉政通知
抄送:浙江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浙江省监察厅,委厅各处室,直属单位。2010 年10 月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