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委和纪委领导下,承担纪律检查和监察监督的具体工作,协助推进“清廉校园”建设。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认真学习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方案,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检查、评估与考核。
二、发挥监督职能。按照管理权限对本校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我省“36条办法”、上级党委以及学校党委重大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对本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氛围。
四、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受理对本校党的组织和党员的信访举报,对涉及违纪案件立案审查;根据规定对本校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开展调查。
五、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学校纪检监察室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完成学校党委、纪委和监察专员办交办的其他工作。